“幫學課程”:邁向3.0的高職課程范式變革
發(fā)布時間:2020-12-10 14:55
"幫學課程"是一個新概念、新命題與課程新范式。它的提出,是"雙高"建設和"百萬擴招"背景下課程現(xiàn)代化轉型升級的迫切需要,順應了課程發(fā)展的未來趨勢,也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教課程的時代要求。幫學課程的核心理念是"幫助學生學習",具體主張包括:課程目標是助力學生全面發(fā)展;課程內容是基于工作和生活的學習;課程編制方法是功能—結構分析法;課程方法是學生自助學習與教師幫助學習相結合;師生觀是生為學本,師為幫本;環(huán)境觀是有利于自助學習和幫助學生學習;評價觀是助力課程目標實現(xiàn)。文章建議通過變革人才培養(yǎng)理念和規(guī)劃,開發(fā)系列幫學課程,促進課程環(huán)境轉型升級,開展教師的"幫學"能力培訓與研究,加強學生的學法指導與研究,調整制度和政策等措施來推進幫學課程變革的實施。
【文章來源】:當代教育論壇. 2020年04期 第84-94頁 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11 頁
【部分圖文】:
幫學課程“1+7”模型
課程內容的選擇應該統(tǒng)籌兼顧政府、社會(包括企業(yè))和個人三者的訴求。三者的需求,既有較大的共性,又有一定的差別。好的教學內容的組織,還要適合學生的心理基礎———工作、生活、要求和興趣。兼顧學生個人訴求是個性化學習和因材施教的基礎。政府的訴求通過制定教育方針、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呈現(xiàn),企業(yè)的訴求通過職業(yè)標準和工作崗位規(guī)范呈現(xiàn),個人的訴求需要通過深入了解和協(xié)商來呈現(xiàn)(示意如圖3)。圖3 高職課程內容選擇的“需求三角”
圖2 以問題為導向的課程編制與設計結構—功能分析法就是通過考察課程的結構和功能來編制與設計課程的方法。皮亞杰認為,智力結構的基本單位是圖式、同化、順應、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學習都存在著基本的結構。按照一定的結構組織課程,有利于學生學習更經濟和連貫,并掌握該領域最基本、最佳的知識結構。而工作和生活學習領域結構的選擇,又是由功能決定的。對課程功能的訴求不同,選擇的學習結構也就不同。首先要確定總功能,也就是課程的總體功能或培養(yǎng)目標,然后將總功能分解為分功能,也就是各課程的具體目標,并根據(jù)課程的功能來組織課程的具體結構,明確各結構功能之間的相互關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教育4.0全球框架:未來學校教育與模式轉變——世界經濟論壇《未來學校:為第四次工業(yè)革命定義新的教育模式》之報告解讀[J]. 王永固,許家奇,丁繼紅. 遠程教育雜志. 2020(03)
[2]21世紀課程的重新概念化與定位:全球性的范式轉變[J]. 曼塞薩·瑪諾普,張夢琦,劉寶存. 比較教育研究. 2019(11)
[3]關于實施“以學生為中心”的本科教學改革的思考[J]. 趙炬明,高筱卉. 中國高教研究. 2017(08)
[4]論“以學生為中心”[J]. 劉獻君. 高等教育研究. 2012(08)
[5]課程理解的三種范式[J]. 楊道宇,溫恒福. 教育理論與實踐. 2010(22)
[6]課程范式的轉型與解放教學創(chuàng)造力[J]. 潘涌. 全球教育展望. 2009(02)
[7]唯物辯證法視角下的庫恩科學發(fā)展范式模型[J]. 謝夢菲. 自然辯證法研究. 2007(04)
[8]體驗學習解讀[J]. 王燦明. 全球教育展望. 2005(12)
[9]論學校課程范式及其轉型[J]. 傅敏. 教育研究. 2005(07)
[10]對布魯納結構主義課程論的再認識[J]. 葉緒江. 教育探索. 2002(03)
博士論文
[1]建構主義課程研究[D]. 艾興.西南大學 2007
本文編號:2908894
【文章來源】:當代教育論壇. 2020年04期 第84-94頁 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11 頁
【部分圖文】:
幫學課程“1+7”模型
課程內容的選擇應該統(tǒng)籌兼顧政府、社會(包括企業(yè))和個人三者的訴求。三者的需求,既有較大的共性,又有一定的差別。好的教學內容的組織,還要適合學生的心理基礎———工作、生活、要求和興趣。兼顧學生個人訴求是個性化學習和因材施教的基礎。政府的訴求通過制定教育方針、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呈現(xiàn),企業(yè)的訴求通過職業(yè)標準和工作崗位規(guī)范呈現(xiàn),個人的訴求需要通過深入了解和協(xié)商來呈現(xiàn)(示意如圖3)。圖3 高職課程內容選擇的“需求三角”
圖2 以問題為導向的課程編制與設計結構—功能分析法就是通過考察課程的結構和功能來編制與設計課程的方法。皮亞杰認為,智力結構的基本單位是圖式、同化、順應、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學習都存在著基本的結構。按照一定的結構組織課程,有利于學生學習更經濟和連貫,并掌握該領域最基本、最佳的知識結構。而工作和生活學習領域結構的選擇,又是由功能決定的。對課程功能的訴求不同,選擇的學習結構也就不同。首先要確定總功能,也就是課程的總體功能或培養(yǎng)目標,然后將總功能分解為分功能,也就是各課程的具體目標,并根據(jù)課程的功能來組織課程的具體結構,明確各結構功能之間的相互關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教育4.0全球框架:未來學校教育與模式轉變——世界經濟論壇《未來學校:為第四次工業(yè)革命定義新的教育模式》之報告解讀[J]. 王永固,許家奇,丁繼紅. 遠程教育雜志. 2020(03)
[2]21世紀課程的重新概念化與定位:全球性的范式轉變[J]. 曼塞薩·瑪諾普,張夢琦,劉寶存. 比較教育研究. 2019(11)
[3]關于實施“以學生為中心”的本科教學改革的思考[J]. 趙炬明,高筱卉. 中國高教研究. 2017(08)
[4]論“以學生為中心”[J]. 劉獻君. 高等教育研究. 2012(08)
[5]課程理解的三種范式[J]. 楊道宇,溫恒福. 教育理論與實踐. 2010(22)
[6]課程范式的轉型與解放教學創(chuàng)造力[J]. 潘涌. 全球教育展望. 2009(02)
[7]唯物辯證法視角下的庫恩科學發(fā)展范式模型[J]. 謝夢菲. 自然辯證法研究. 2007(04)
[8]體驗學習解讀[J]. 王燦明. 全球教育展望. 2005(12)
[9]論學校課程范式及其轉型[J]. 傅敏. 教育研究. 2005(07)
[10]對布魯納結構主義課程論的再認識[J]. 葉緒江. 教育探索. 2002(03)
博士論文
[1]建構主義課程研究[D]. 艾興.西南大學 2007
本文編號:290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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