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優(yōu)化與組織調適: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雙重進路
發(fā)布時間:2024-11-02 17:04
政府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行政載體。從功能結構的視角出發(fā),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是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維度,二者是績效合法性和形式合法性的辯證統(tǒng)一。為推進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在職責體系優(yōu)化層面,應堅持權責一致的基本原則和"以能定責、以責賦權"的創(chuàng)新理念,明確職責體系所包含的基本內容,構建相互匹配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厘清政府縱向、橫向以及條塊職責體系的內在關聯,構建運行順暢的職責運行機制;在組織結構調適層面,應堅持優(yōu)化協同高效的價值標準和目標取向,注重強化政府組織內部組成要素的銜接配合,構建協同型政府,著力強化政府組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新型互動關系,構建協同型治理體系。
【文章頁數】:7 頁
【文章目錄】:
一、職責體系與組織結構:現代政府治理體系的關鍵維度
二、職責體系優(yōu)化: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功能進路
三、組織結構調適: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結構進路
本文編號:400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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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責體系與組織結構:現代政府治理體系的關鍵維度
二、職責體系優(yōu)化: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功能進路
三、組織結構調適: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結構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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