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強制回贖權出發(fā)看股份回購制度改革 ——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5-06-06 01:42
強制回贖權是私募股權投資實踐中的一項重要權利,對于促進私募股權投資效率、保證投資人利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強制回贖權需要通過公司法上的股份回購制度來實現,但我國公司法的股份回購制度并未給安排強制回贖權留下足夠的空間。各國關于股份回購的立法模式不盡相同,美國采取“原則允許、例外禁止”,德國則是“原則禁止、例外允許”,日本近年的商法和公司法改革也大大放松了對股份回購制度的規(guī)制,臺灣地區(qū)的立法模式則與我國的立法模式較為接近。相比于國際立法的先進經驗,我國的立法模式不論是從立法原則和立法技術看都頗見疏漏,不乏需要調整、改進和完善之處。 本文共四萬字,分為五章。 第一章提出本文所要論述的主要問題。首先對強制回贖權以及中國公司法股份回購制度的架構進行了探討,發(fā)現強制回贖權與我國股份回購制度存在沖突,然后通過論述強制回贖權對于私募投資人的實際意義,點出放松對股份回購制度的規(guī)制以為安排強制回贖權創(chuàng)造空間的必要性。 第二章對股份回購制度的基本法理進行了研究。本章研究了股份回購制度產生的動因和經濟功能,探討了利用股份回購制度安排強制回贖權的經濟意義,以及股份回購制度可能存在的弊端。 第三章主要...
【文章頁數】:5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問題的提出
第一節(jié) 強制回贖權簡述
第二節(jié) 強制回贖權與我國股份回購制度的沖突
一、 公司法框架下的實現方式
二、 根據公司法第 143 條安排強制回贖權面臨的問題
第三節(jié) 強制回贖權對于私募股權投資的意義
一、 強制回贖權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經濟意義
二、 強制回贖權對私募股權投資的博弈意義
三、 強制回贖權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結構意義
第四節(jié) 擺脫制度與實踐錯位困境的通路——股份回購制度改革
第二章 股份回購制度的理論探討
第一節(jié) 股份回購制度的經濟功能
一、 優(yōu)化資本結構、實現股價回歸
二、 防范敵意收購
三、 實現員工持股
四、 降低公司運營成本
第二節(jié) 利用股份回購制度安排強制回贖權的潛在弊端
一、 與資本維持原則相沖突、威脅債權人利益
二、 與股東平等原則相沖突、可能被用作排擠中小股東的工具
三、 與“公司不能成為自己的股東”之理念相悖
第三節(jié) 利用股份回購制度安排強制回贖權的優(yōu)點
一、 節(jié)約不必要的程序成本
二、 便于公司吸引新的投資人或靈活執(zhí)行股權激勵計劃
第三章 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比較
第一節(jié) 美國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美國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美國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美國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二節(jié) 德國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德國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德國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德國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三節(jié) 日本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日本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日本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日本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四節(jié) 臺灣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臺灣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臺灣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臺灣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四章 放松股份回購規(guī)制的可行性分析及立法建議
第一節(jié) 放松股份回購規(guī)制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 中國股份回購制度立法與境外國家的差距
二、 放松股份回購規(guī)制的可行性
第二節(jié) 股份回購制度架構的立法建議
一、 允許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情形
二、 股份回購的資金來源與價格
三、 回購股份的數量
四、 公司取得并持有自己股份的信息披露制度
五、 回購股份的法律地位
六、 公司庫藏回購股份的時間
七、 違法回購的效力與責任
第五章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4049599
【文章頁數】:5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問題的提出
第一節(jié) 強制回贖權簡述
第二節(jié) 強制回贖權與我國股份回購制度的沖突
一、 公司法框架下的實現方式
二、 根據公司法第 143 條安排強制回贖權面臨的問題
第三節(jié) 強制回贖權對于私募股權投資的意義
一、 強制回贖權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經濟意義
二、 強制回贖權對私募股權投資的博弈意義
三、 強制回贖權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結構意義
第四節(jié) 擺脫制度與實踐錯位困境的通路——股份回購制度改革
第二章 股份回購制度的理論探討
第一節(jié) 股份回購制度的經濟功能
一、 優(yōu)化資本結構、實現股價回歸
二、 防范敵意收購
三、 實現員工持股
四、 降低公司運營成本
第二節(jié) 利用股份回購制度安排強制回贖權的潛在弊端
一、 與資本維持原則相沖突、威脅債權人利益
二、 與股東平等原則相沖突、可能被用作排擠中小股東的工具
三、 與“公司不能成為自己的股東”之理念相悖
第三節(jié) 利用股份回購制度安排強制回贖權的優(yōu)點
一、 節(jié)約不必要的程序成本
二、 便于公司吸引新的投資人或靈活執(zhí)行股權激勵計劃
第三章 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比較
第一節(jié) 美國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美國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美國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美國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二節(jié) 德國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德國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德國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德國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三節(jié) 日本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日本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日本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日本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四節(jié) 臺灣對公司取得并庫藏自己股份的態(tài)度
一、 臺灣股份回購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 臺灣模式下實施強制回贖權的可行性
三、 對臺灣模式的理論評析
第四章 放松股份回購規(guī)制的可行性分析及立法建議
第一節(jié) 放松股份回購規(guī)制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 中國股份回購制度立法與境外國家的差距
二、 放松股份回購規(guī)制的可行性
第二節(jié) 股份回購制度架構的立法建議
一、 允許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情形
二、 股份回購的資金來源與價格
三、 回購股份的數量
四、 公司取得并持有自己股份的信息披露制度
五、 回購股份的法律地位
六、 公司庫藏回購股份的時間
七、 違法回購的效力與責任
第五章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404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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