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能否用原來的規(guī)章制度處罰員工
發(fā)布時間:2025-01-18 15:17
<正>編輯,你好:我原來在某公司工作,該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yè),否則,公司有權將其解聘。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也有同樣的內(nèi)容。半年前,公司分立,我被安排到新公司上班,我對此沒有異議。一個月前,鑒于工作相對輕松,我利用晚上的時間在另一家公司兼職。新公司發(fā)現(xiàn)后,對我進行了警告,并要求停止兼職。但我沒有遵從,公司于近日將我解聘。
【文章頁數(shù)】:1 頁
本文編號:4028782
【文章頁數(shù)】:1 頁
本文編號:4028782
本文鏈接:http://www.wukwdryxk.cn/falvlunwen/laodongfa/4028782.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