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事糾紛刑事化防范體系的有效構建
發(fā)布時間:2025-01-14 05:29
在厲行"依憲治國"的當今時代,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民事糾紛刑事化是與法治理念背道而馳的司法實踐。僅憑現行制度中公安機關的自我約束及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并不能有效根治和防范這一頑癥。要想根治和防范這一頑癥,就必須基于法治理念構建有效的防范體系,進一步改革并完善我國的具體法律制度設置。只有這樣,民事糾紛刑事化的根治和防范才有可能落到實處。
【文章頁數】:12 頁
【文章目錄】:
一、民事糾紛刑事化概述
二、民事糾紛刑事化治理現狀分析
三、民事糾紛刑事化防范體系構建的具體思路
(一)拆分現行法院系統(tǒng),并強化專門法院的設置
(二)進行民事程序的完善與刑事立案的訴權化改造
(三)進行經濟犯罪偵查部門脫離公安機關的改革
本文編號:402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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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糾紛刑事化概述
二、民事糾紛刑事化治理現狀分析
三、民事糾紛刑事化防范體系構建的具體思路
(一)拆分現行法院系統(tǒng),并強化專門法院的設置
(二)進行民事程序的完善與刑事立案的訴權化改造
(三)進行經濟犯罪偵查部門脫離公安機關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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