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單位犯罪主體如何認定——從李某合同詐騙案說起
發(fā)布時間:2025-01-17 09:21
新修改的《公司法》中規(guī)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而我國現(xiàn)行《刑法》并沒有規(guī)定一人公司作為單位犯罪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問題,這就帶來了問題:一人公司犯罪是認定為單位犯罪還是作為個人犯罪?本文認為:在什么情況下把一人公司的犯罪行為作為刑法中的單位犯罪,又在什么情況下作為個人犯罪來定罪處罰,則需要我們認真理解《刑法》中單位犯罪的目的性,并從一人公司是否具有獨立的人格方面進行分析判斷。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案件基本情況
二、觀點分歧
三、評析
(一)是否依法條件而成立
(二)是否具有獨立的意志
(三)公司財產(chǎn)或者利益是否有效獨立
(四)是否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運轉
本文編號:402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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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況
二、觀點分歧
三、評析
(一)是否依法條件而成立
(二)是否具有獨立的意志
(三)公司財產(chǎn)或者利益是否有效獨立
(四)是否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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