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的論和平行文本的德國藝術類高校法律翻譯實踐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0-08-14 22:18
【摘要】:北萊茵威斯特法倫藝術類高校法是在國內(nèi)某大學開展對德國教育類法律法規(guī)的翻譯項目背景下,作為基礎資料供研究人員參考使用,以借鑒和學習德國藝術類高校的教學制度。其主要內(nèi)容涉及藝術和藝術教育學培訓、包括入學和涉及藝術專業(yè)課程的注冊以及博士學位授予權、大學授課資格和質(zhì)量保障方面的實踐、高校行政機構的設立、學術人員的聘任、學生的學業(yè)規(guī)定以及對學校財政資金的管理規(guī)定等。作為特殊的文本翻譯,法律詞匯有其自身的特點,詞匯的使用具有嚴格的標準,普通詞在法律場合被賦予了特殊意義。由于法律文本講究嚴肅性,所以法律翻譯必須忠于原文本內(nèi)容,同時語言風格也要和原文本相對應。因此,法律文本翻譯要求譯者必須具備高超的翻譯技巧和良好的法律意識。本論文旨在以德語法律的漢譯為例,在目的論與平行文本的指導下,結(jié)合具體實踐過程中所遇的典型案例,探究在教育領域德漢法律翻譯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難點和問題。
【學位授予單位】:西安外國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9
【分類號】:H33
【學位授予單位】:西安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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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年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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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s
本文編號:279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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